| 律师认为搬运工的做法属盗窃行为;市民搬家时应尽量留下书面交接清单以便作追索责任的证据
从内地来深圳工作的人,大概都有过几次搬家的经历,很多人要和搬家公司打交道。整理物品、搬运行李、打扫房间,还要监督搬家公司的服务质量……每次搬家,恐怕都是一次心智和体力的双重考验。要是搬家顺利还好,遇到信誉不佳的搬家公司,就会产生关于服务质量的纠纷。
虽然对搬家的麻烦早有心理准备,但日前罗湖区王小姐请的搬家公司的所作所为还是让她觉得很过分。原来,几个搬运工竟然将她的部分家电悄悄搬走,并卖到了废品收购站。律师认为,搬运工的做法,已经属于盗窃行为。事主搬家后家电不见了王小姐原本住在福田的一个小区里。1月1日元旦放假,她聘请了福田区某搬家公司为自己搬家。下午5点多,搬家公司四五个人来到她家中。他们告诉王小姐,因为交通管制的原因,他们的小货车7点以后才能将物品送到王小姐位于福田区的新家。王小姐心想,贵重物品自己随身携带就好了,家里剩下的都是些大件物品,不会有什么问题,便决定自己先去新家,请几个搬家的师傅随后将物品送来。她特地嘱咐了一句:“这些家电一定要都送到。”随后,王小姐又仔细记下了搬家公司的车牌号,才放心地离去。
由于刚刚搬家比较疲惫,王小姐匆忙之间没有自己检查搬家之后的物品。第二天早上,她开始收拾东西,突然发现自己的VCD机和取暖器找不到了。她连忙打电话到搬家公司,经过工作人员确认,这两件物品的确是被搬运工拿走了。王小姐要求对方将其归还,工作人员告诉她:“现在很忙,过些日子才能带过去。”
“我还买了一些水果,也都不见了,还有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。那些小东西没了也就算了,可他们怎么能拿走我的电器!为什么要拖那么久才能还给我呢?”李小姐对这家搬家公司的服务水平和态度都很不满。搬家公司VCD机被卖进废品站
5日下午,记者以王小姐朋友的名义与这家搬家公司的杨小姐取得了联系。她表示,已经对这件事十分了解,并承认确实是搬家的工人将王小姐的物品拿回了公司。她说:“我们1月中旬才能把那些东西送过去,因为现在业务很忙,你们等电话吧!”
对于将王小姐电器拿走的原因,这位杨小姐解释说:“那件取暖器是因为当时没有从车上卸下来,就带了回来,现在一直在我们公司放着;DVD机(应为VCD机)开始被搬家的师傅卖到了废品站,但我问了之后他们又找回来了。”
记者问道:“你们搬家的师傅为什么东西不卸完就把车开回公司呢?又凭什么把客户的东西卖到废品回收站?”杨小姐回答:“你问那么具体干吗?我又不是他们,我怎么知道?”记者又问:“能不能帮忙问他们一下?”她回答:“我不是老板,我是一个打工的,他们也是打工的。都是打工的,我怎么能问他们这个?”记者说:“那能不能帮我找一下你们老板?”杨小姐说:“他现在不在,他也没时间处理这种事情。”说罢,她便挂上了电话。律师搬运工做法属盗窃行为
针对王小姐搬家遇到的怪事,记者咨询了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徐小芳律师。徐律师表示,搬运工偷拿客户物品并将其卖掉,无疑属于一种盗窃行为,严重的可构成盗窃罪。搬家公司作为搬家合同当事人,对客户的损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徐律师提醒,目前搬家市场很不规范,许多从业者并非正规公司,仅仅是拥有运输车辆而已,还有的虽有公司但也是临时从路边雇用工人充当搬运工。这些人从事搬运工作缺乏信誉,更别说责任心。他建议市民最好请正规的搬家公司,搬家时多请几个朋友帮忙清点货物,尽量留下书面的交接清单。一旦发生纠纷,客户手上的清单可以作为追索责任的证据。(方胜) |